在2015年这新的一年里,从国家到省,均有一批新规实施,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改变着每个人的生活。清远也不例外,新社保卡的启用、生育险缴费额度调整、公积金市内异地互贷……本土“落地”的新规也随着新年的到来而正式实施。大伙儿“对号入座”了,看看以下整理的规定中,哪些是你所关注的。
1关键词:换新卡定点门诊结算统一用新社保卡
2014年11月,市人社局发出《关于正式启用社会保障卡应用的通知》,规定从2015年1月1日起,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登记、门诊结算时,统一使用新的社会保障卡进行个人参保身份确认。新社保卡为芯片卡,记录着持卡人的姓名、照片、社保卡号码(即身份证号码) 等信息,具有身份认证、社保缴费、待遇领取、医保结算、金融功能、信息查询和扩展应用七大功能。
2015年1月1日开始,前五项功能将基本实现应用其中,医保结算方面,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划拨、不同群体的养老保险待遇领取的操作,分两个时间段进行,第一阶段从2015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为过渡期,7月1日后,除特殊情况,将全面使用新的社保卡。对于仍未领到社保卡的市民,建议打电话到400-808-2611咨询;已拿到卡的市民,应尽快到对应的银行办理激活功能,避免用卡不当引起的麻烦。
2关键词:生育险职工未就业配偶不享生育险津贴
2015年1月1日起,我市用人单位要按本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1%的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2014年12月,清远市人社部门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通知》。该《通知》对申请报销的期限、保险相关待遇的发放方式有明确规定,并增加了妊娠合并症、并发症、产前检查等多项生育保险项目。检查符合政策规定的产前检查费用可报销5次,检查项目按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孕产期保健工作管理办法〉和〈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的通知》(卫妇社发〔2011〕56号)的规定进行核定。对于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的职工,其终止妊娠或施行计生手术时,用人单位应继续为其缴费,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中断缴费的,从用人单位为其重新参保缴费的次月起,才能享受相关生育保险待遇。
目前我市跟广州市互认生育保险缴费年限证明,参保人可直接在清远申请广州的生育保险缴费凭证。统筹区内的费用报销比例为:一级(含未定级、乡镇卫生院)医院报销100%,二级医院90%;三级医院80%;统筹区外的报销比例为:一级(含未定级、乡镇卫生院)医院报销80%;二级医院70%;三级医院60%。对职工未就业的配偶,若没有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其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可参照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医疗待遇标准执行,但不享受生育保险津贴。对于失业、退休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发生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可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3关键词:转关系广清互认养老、失业险
从2015年1月1日起,广清两市互认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参保凭证,以及生育保险缴费年限证明。2014年12月30日,广清两市签订了《广州市清远市城镇企业职工参保等效凭证》协议,标志着两市社会保险服务合作正式启动。按照协议的规定,在广清两地流动就业的参保人,通过等效凭证这一载体,只需在转入地(广州或清远)申请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转入,则可等待办理结果。
这种以社保经办机构间的信息互通代替参保人的来回奔波,改变了以往须由参保人先在转出地打印参保凭证,再到转入地申请转入的方式。目前,该合作只限于广清两地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关系转移,以及生育保险缴费年限证明。
4关键词:办房贷公积金市内可异地贷款
2014年12月,市财政局、市住建局、人民银行清远市中心支行下发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要求从2015年1月1日起,本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且在本市[含各县(市、区)]购房,可在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通知》提到,职工在就业地缴存公积金,拥有清远籍并在本市购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缴存证明,向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并按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而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也就是说,市民以前在广州工作的,在清远工作缴纳了公积金,且合并起来达到6个月的,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额度方面,个人最高贷款金额由原来的30万调整为4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可贷款金额由原来的40万调整为50万元。
5关键词:调基数取消原企业农民工社保缴费政策
今年上半年,全市参保单位职工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进行调整。同时取消了原企业农民工社会保险缴费政策。此次缴费基数调整的社保险种涉及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其中,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上调为2408元,相较于今年7月调整的2258元,上调了150元。缴费基数上限为13404元,并没有变动。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下限则从原来的3111元,下调到2408元,上限不变。补充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仍为2248元。而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也从3111元下调到2408元。
此外,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标准也作了上调。分别是养老保险下限上调到2408元/月、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下限下调到2408元/月、补充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不变。
6关键词:发奖金旅游局奖励组织过夜游客的旅行社
从2015年1月份开始,连续十个月对组织过夜游游客来清旅游的旅行社,将进行逐月核定,每月奖励组织过夜游人次前10名的旅行社,每月发放奖金10万元,十个月共发放奖金100万元。赶在2014年最后几天,市旅游局发布了《清远市奖励组织来清过夜游旅行社办法》。该《办法》规定,各旅行社须自行向清远市旅游局提出申请,并于次月15日前提供旅行社团队确认单、团队游客入住酒店的名单统计表及发票原件、1个以上(含1个)景区点出具的发票、《旅行社营业执照》及《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市旅游局将审定前十名旅行社名单,并在清远旅游网站公示接受监督,之后再向社会正式公布获奖旅行社名单。